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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年轻人的雷区

来源:金华章福阳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07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刑事律师,每隔几天就可能会遇到客户咨询帮信罪,不理解为什么自己子女没有参与诈骗或根本不知道人家是否诈骗,怎么还会被抓,甚至不乏学历高,特殊职业的人员,今天抽点时间稍微说几句。

 

如今各类网络公司、电商平台、兼职平台随处可见很多在校大学生、家庭主妇或上班比较空闲的年轻人,在看到网络上发布的不用上班,只需轻松的键盘操作、即可获得可观的工资和提成吸引会玩电脑手机的年轻人应聘成为业务员、客服人员很多不法公司利用其持有正规营业执照和办公场所掩人耳目,招聘笼络无法律意识的人员经营。

 

很多人入职后,在怀疑或发现公司从事的活动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时心存侥幸,往往认为自己不参与诈骗犯罪活动,看着别人都在做就从众跟风,要抓也只会抓老板,不可能这么多员工也抓,故不主动离职,仍然享受轻松赚钱的甜头,在被查处时锒铛入狱,为时已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条文规定了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帮助广告推广、支付结算几种行为方式,相关司法解释也对行为方式做了进一步细化,金华市公安机关查处了很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本所刑事辩护律师在办理该类案件辩护中,接触的很多被告人都是法律意识淡薄,贪小便宜,虽然大部分案件都是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并且最终人民法院判处缓刑,但是对自己的影响是很大的。

 

因此,互联网是好东西,能够很方便获取信息、传递信息,但是互联网也到处是陷阱,尤其是年轻在校大学生,原本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勤工俭学减轻家里压力,但是到头来不但学业受阻还身陷囹圄,很不值得,要学会甄别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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