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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不应随意出借,否则有可能涉嫌犯罪

来源:金华章福阳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09


 

不少人想当然的认为,银行卡是我个人的财产,我想怎么处理是我自己的事情,平时借银行给人使用已经习以为常,根本没有想过银行卡出借、出租、买卖也很可能涉嫌犯罪。

本所章福阳律师办理的一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案,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小吴因为与朋友关系比较好,朋友提出公司希望借其银行卡办理业务,会给其一定好处费,小吴想想银行卡反正也没钱,拿去也没关系,还能拿点好处费,于是就通过朋友借了出去。然而借出去后不久就有公安联系上他,知道是自己借银行卡出问题了。公安机关看其一贯表现还好,也系初犯,给他办理了取保候审。经查,他所借出去的银行卡被用于了电信网络诈骗,且通过其银行卡走账数额特别巨大。经过数个月的努力,最终,法院判处小吴缓刑。虽然案件结果已经是最完美的了,没有失去自由,但是身上挂着这个违法犯罪记录,对日后工作、生活还是有一定的影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经济犯罪的下游犯罪,同时也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存在一定关联,尤其对于缺乏社会经验、法律意识淡薄的在校大学生,在犯罪分子的利诱哄骗下,常有借身份证、借银行卡或兼职刷单等行为发生,金华各县市处理的这类案件也越来越多。

时刻牢记,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你可能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等罪名,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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